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至三标段已由******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8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建设局,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D4******学校与市政雨水主管的钢筋混凝土连通管1945米,配套恢复道路403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城区。
2.3 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三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标段: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标段
三标段:红寺堡区2025年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邮 编:755200
联 系 人:刘海龙
电 话:095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向阳巷)2号公建楼四楼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方雪
电 话: 0951-******、******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