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招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中心招商
2.项目编号:一诺-2025CG-027-1
3.出租底价:******.00元(3年)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简要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中心招商 | ******服务中心面积1316平方米,准予经营零食、轻食、烘焙、水果、饮品、服装饰品、美容美妆、眼镜、数码产品及维修、药房、文创产品等配套服务业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3年 |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评估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
三、开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材料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开标前6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免税企业依法提供有效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如有授权)身份证件原件;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原件。
注:响应人在资格审查时选择承诺制方式提供《响应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的,可不再提供1-6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人既未按要求提供《响应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0:00至2025年6月20日23: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江西省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涉及本次招标澄清、变更、修改、补充说明事宜,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敬请关注。
2.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要求,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联系方式:周兰姜 0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二字科巷涂家小区56附20号
项目联系人:花燕
电 话:0795-****** ******
电子邮件:******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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