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接受委托的“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E******250002LU)于2025年6月1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备注中“(5)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无效投标条款中第13条修改为: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的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同一台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生成的如上三码都一致的”,现澄清为“(5)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
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②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③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④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⑥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核对招标文件内容,由此造成投标文件的错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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