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广咨【2024】(采)第242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处置地址 | 服务期限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一 | 废容器 | 详见附件3 | 详见附件3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附件3 |
二 | 废容器 |
三 | 焚烧处置残渣 |
四 | 焚烧类废液 |
五 | 焚烧类废液 |
六 | 综合利用类废液 |
七 | 物化污泥 |
八 | 固体类危废 |
九 | 固体类危废 |
注:本项目分9个标项,投标人可投其中任意一个标项,也可同时投多个标项或全部标项,允许同一投标人中标多个标项,各标项分别签订年度处置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至邮箱(
******)。
(二)截止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06日16时30分(以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对逾期收到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三)报名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a、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b、营业执照副本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需包括所投标项危废代码);
c、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d、所投标项危险废物处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1份(必须包含处置内容)及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机密部分可隐去);提供与投标标段相关危废的环评报告书中关于产能、处理工艺部分的内容及批复。
e、对应资格要求,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1.供应商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所投标项,并提供对应报名资料。
2.以上资料均需提供清晰的全彩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因此导致的报名无效均为供应商的责任。
温馨提醒:如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经代理机构提醒后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充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资料的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资格确定
(一)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审查,并向所有供应商发放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凭通知书领取招标文件,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另行解释说明。
(二)根据审查工作需要,采购人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考察,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中环世纪b2幢603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6-
******、
******接收供应商质疑工作人员:虞女士
联系电话:0576-
************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76-
******3.监督部门
审计监督联系人:朱先生
审计监督电话:0576-
******、
******(微信同号)
审计监督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