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八处委托对“粮储山西局138处项目监理”公开征集入围投标人。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征集。
1.征集条件
本项目 粮储山西局138处项目 已由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八处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征集人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八处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库房;新建辅助生产用房;配置标准货架及装卸搬运设备;配套新建及改造硬化地面、道路、围墙、排水沟、护坡等。具体以上级实际批复为准。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1000万元以上(以上级批复为准)
2.4 征集范围: 对粮储山西局138处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协助项目单位进行工程招标、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程质量控制、进度管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注:以后续邀请招标文件中规定服务期限为准)。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的凭证。
3.1.2 资质要求。通用仓库项目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监理单位须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 业绩要求。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参与征集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21000万元以上的,或建设规模在3.5万平方米以上的仓库类或库房类或工业建筑类的工程监理业绩。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4 信誉要求。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监理服务质量问题。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 专业团队。拟派的专业人员构成完整,职责清晰明确,人员从业经验丰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根据项目特征,必须配齐土建、安装、信息化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拟派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征集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21000万元以上的仓库或库房的工程监理业绩或建设规模在3.5万平方米以上的仓库类或库房类或工业建筑类的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业绩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证明材料。
3.1.6 参与征集人还应具备的其他能力:
******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请有意参加征集者提供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如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 凡有意参加征集者,按资格要求准备相关文件(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资料真实性书面承诺书、纸质版资料邮寄凭证),于2025年 5 月 7 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 12 日17时30分,发送报名资料到******有限公司参与报名(电子版和纸******有限公司,收件电话:******,收件人:王先生,收件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5.其他说明
征集人接收报名并不表示接收参与征集者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服务、实施等工作,且征集人有权对本次投标人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征 集 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一三八处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邮 编: 030008
联 系 人: 卜先生、张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邮 编: 030006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