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罗庄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建设项目-兴隆镇罗庄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5-640422-20-01-9376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委员会出资5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 310 万元,省级配套 400 万元,市县配套 69.05 万元,招标人为******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69981.3平方米(104.97亩),新建 10 米跨度日光拱棚 94 座,总面积 47940 平方米,附属配套外网工程。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兴隆镇。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6 23:00至2025-05-22 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
******有限公司
2025-05-16